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组织制修订的《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43886-Q-469)、《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43887-Q-469)、《建筑石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43888-Q-469)、《建筑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43889-Q-469)、《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43890-Q-469)、《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43891-Q-469)六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1月25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一、起草组联系人
《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余娟,020-84168056转812,57530259@qq.com
《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五项:
王胜杰,010-57811083,cbmfbzxlb@163.com
二、秘书处联系人
胡梦婷 010-58811736 humt@cnis.ac.cn
附件:
1.《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建筑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3.《建筑石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4.《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5.《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6.《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7.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