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整合修订的《普通照明用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10月1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联系人:梁秀英
电话:010-58811789
E-mail: liangxy@cnis.ac.cn
附件1:《普通照明用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普通照明用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