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4)提出并归口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4部分: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应用指南》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号:20250962-T-469)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组织审阅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6年6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起草单位联系人。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无意见。
起草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婉莹
电话:010-58811240
电子邮箱:luowy@cni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附件:
《心理咨询服务 第4部分: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应用指南》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心理咨询服务 第4部分: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应用指南》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心理咨询服务 第4部分: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应用指南》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