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由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国际生态安全港 建设通则》(计划编号:20161938-T-424)和国家标准《国际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识别与控制》(计划编号:20161939-T-424)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分别反馈给联系人,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国际生态安全港 建设通则》
联系人:余道坚/黄河清
电 话: 0755-82721450/13810820671/13910401970
传 真: 0755-25588630
电子邮件:576605750@qq.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国检大厦720室
《国际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识别与控制》
联系人:余道坚/汪莹
电话:0755-82721450/13810820671/13751163182
电子邮件:79507642@qq.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国检大厦720室
附件: 1.《国际生态安全港 建设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国际生态安全港 建设通则》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3.《国际生态安全港 建设通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4.《国际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识别与控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5. 《国际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识别与控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6.《国际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识别与控制》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