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组织制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计划号:20231709-Q-469)《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计划号:20231713-Q-469)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3月22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起草组联系人:
夏玉娟,010-58811715,xiayj@cnis.ac.cn
秘书处联系人:
张巳男,010-58811633,zhangsn@cnis.ac.cn
附件:
1. 《电动汽车充电桩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