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应成博士汇报了监测站试运行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介绍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管理办法(暂行)》。与会代表就地方监督抽查、网络舆情、消协投诉等数据获取困难,部分数据存在一定滞后性,委托检验数据类别较多,工业品和食品相关的特殊性以及《办法》的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吴华龙副处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从适用性、广泛性、代表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周期性和及时性等七个方面对数据采集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李贺军处长要求各承担单位高度重视监测站的各项工作,鼓励监测站组建专家团队,深入挖掘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源,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对策;此外,他还要求监测站要明确自身定位,积极探索在机构改革后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将产品质量提升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