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燃料电池汽车的快速发展,对大规模氢基础配套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我国继燃料电池汽车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的精彩亮相和大规模示范运行之后,也陆续在北京和上海建成了4座固定加氢站和2座移动加氢站。各国示范运行的经验表明,相关标准法规的缺失是制约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各个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各国都在组织编写加氢基础设施的标准规范。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以下简称加氢机)是加氢基础设施的关键设备之一,因此非常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以规范化其生产、制造和检测等过程。
为加快促进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别于2008年和2011年下达了《加氢机技术要求》(20083233-T-469)和《移动式加氢设施安全技术规范》(20111559-T-469)两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该两项标准的提出和归口单位为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
截至2013年7月,该两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3年8月在内蒙古召开了《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和《移动式加氢设施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审查会。会议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李爱仙副主任委员主持,审查工作由标准审查组组长、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陈霖新主任委员主持。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科研、院校和测试单位及生产企业的专家,以及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及代表出席了会议。
专家组在听取了起草组有关起草过程及主要技术内容等情况的报告后,对标准送审稿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提出了修改建议,并一致通过了对该两项标准的审查。
《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国家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对规范其生产、制造和检测等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移动式加氢设施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规定了移动式加氢设施的术语、定义、安全技术要求、运行安全管理、运输和长期停放的要求,为移动式加氢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了依据。
该两项标准的编制结合了我国近年来移动式加氢设施和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的研发和使用状况,进行了大量调研、验证和技术分析,对比了国内外的有关法规和标准、技术进展等情况,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填补我国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空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