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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标识制度“十一五”实施情况及2010年度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结果通报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1-06-22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6月16日由我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后简称“标识中心”)组织的能效标识制度“十一五”实施情况及2010年度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结果通报会在京召开。来自国际标准标识合作组织(CLASP)代表、中央电视台、腾讯网、新华网等20余家新闻媒体和企业代表近5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标识中心副主任王若虹主持,他指出本次会议是系统、全面的总结“十一五”期间能效标识制度实施成效、所获经验,规划下一步重点工作,并通报了2010年度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涉及企业、品牌、产品型号、调查结果及相关整改规定。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于保障能效标识制度持续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发挥更大作用意义重大。
首先,标识中心主任助理曹宁博士做了“十一五”能效标识制度总体实施情况报告。曹宁指出,“十一五”期间能效标识实施成效显著,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产品实施范围扩展顺利实现“十一五”初定目标;
    2. 企业及产品备案稳步推进;
    3. 实施机制和监管体系趋于完善;
    4. 促进节能减排、行业结构升级成效显著;
    5. 政策支撑实现能效标识持续发展。
    报告还对“十一五”以来取得的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指出经验总结对于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最后对能效标识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规划,主要是:
    1. 强化基础研究,优化实施机制;
    2. 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管体系;
    3. 夯实技术支撑,推动政策实施;
    4. 扩展实施范围,加强实验研究;
    5. 开展宣传推广,加强国际合作。
    随后,标识中心主任助理张少君向与会代表和媒体通报了2010年度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实施情况及结果。本次专项调查涉及2010年3月前已实行能效标识的储水式电热水器、交流电风扇、燃气热水器、自动电饭锅、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高压钠灯八类产品,共计覆盖84个品牌、98家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湛江和南通五个城市购买样品102台(套)。
    最终检查结果为:102台(套)样品中有13台(套)样品不符合能效指标相关规定,总合格率为87.25%。其中,储水式电热水器14台合格、1台不合格,合格率为93.33%;交流电风扇9台合格、3台不合格,合格率为75.00%;燃气热水器10台全部合格;自动电饭锅14台合格,1台不合格,合格率为93.33%;家用电磁灶12台合格、3台不合格,合格率为80.00%;计算机显示器17台合格、3台不合格,合格率为85.00%;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8台合格、2台不合格,合格率为80.00%;高压钠灯全部合格。
    此次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客观、公正、权威地反映了我国能效标识制度2010年市场实施情况。针对此次专项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标识中心将对不合格产品给予暂停型号能效标识备案,通知企业限期整改的处理。
    最后,各位代表对能效标识制度在培养节能消费习惯,鼓励节能技术创新,推动高效节能产品市场转换,促进国家节能减排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与会企业表示将积极支持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活动的开展,对调查结果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注,从自身做起,积极、诚信地实施能效标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能效标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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