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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时间:2025-01-02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2月1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联系人:夏玉娟

  电话:010-58811715

  E-mail: xiayj@cnis.ac.cn

  

  附件1:《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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