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的《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14459-Q-469)和《人造板类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21485-Q-469)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起草组:
联系人:孟镇
电话:15010345215
E-mail: tc471@scff.org.cn
《人造板类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起草组:
联系人: 赵邵松
电话:15846634956
E-mail:77363009@qq.com
TC20秘书处:
联系人:张巳男
电话:010-58811633
E-mail:zhangsn@cnis.ac.cn
附件:
1. 《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 《人造板类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3.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