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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效能环保设备(产品)评价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时间:2016-09-14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综合【2014】67号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归口管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同济大学等单位共同研制的《高效能环保设备(产品)评价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20140670-T-303)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您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16年10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反馈到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方式:黄进 010-58811712 张晓昕 010-58811654
  电子邮件:huangjin@cnis.gov.cn xiaoxinzhang86@gmail.com


  附件:
  1. 《高效能环保设备(产品)评价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 意见反馈表


  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电话:010-58811536; 010-5881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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