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有关要求,开展“十三五”节水标准化工作,完善节水标准体系,现按照标委会的工作范围,针对工业、农业、城镇生活、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全社会领域的节水管理、方法、技术和产品标准,征集2016年度节水领域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拟立项的标准项目材料(建议书和标准草案,详见附件)上报至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 雪 胡梦婷
联系电话:010-58811502/1736 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件:baixue@cnis.gov.cn/humt@cnis.gov.cn
附件:
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2.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