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及委员:
由全国碳排放管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归口管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铝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等10项国家标准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请贵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郭慧婷,陈亮
电子邮件:guoht@cnis.gov.cn ;chenliang@cnis.gov.cn
邮寄地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1000191
电话:010-58811768; 58811723
传真:010-58811714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