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平台经济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11)执行的《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资质审核公示义务基本要求》(计划号:20242197-Q-469)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请于2026年11月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联系人。
联系人:刘振伟,张欣亮
联系电话:010-82261309,010-58811475
电子邮箱:ntle@samr.gov.cn,ptjjzl@cnis.ac.cn
附件1:《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资质审核公示义务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资质审核公示义务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平台经济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