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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时间:2024-12-17部门: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基于当前市场监管能力与超大规模市场不适应,监管资源与监管对象不匹配的矛盾,运用适当的科学理论研究方法梳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的相关指标,构建工业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模型,为确定出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选定的监管对象提供定量理论支撑,改进现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使监管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化应用,发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有效性是现阶段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必经途径。

  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没有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2018年至2023年,全国累计对100多万家企业146万批次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约为9%,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类指标的不合格比例持续在4%左右。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与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有:

  (一)产业质量基础仍较为薄弱。目前制造业企业仍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行业集中度偏低、小散弱现象较为突出。中小微企业处于产业链末端,在产业链供应链中话语权低、议价能力弱,同时存在产品同质化、低价竞争、创新不足等问题,导致产业供给体系质量不高,企业重产量轻质量、重盈利轻投入现象较为突出,甚至有些不法企业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偷工减料、牺牲质量。从近5年国家监督抽查数据发现,大型企业近5年平均不合格率为2.2%,中型企业为4.5%,小微企业为11.5%,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明显低于大中型企业。

  (二)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对质量监管提出挑战。当前,我国产品市场呈现居民消费升级、供给体系多元化特征,新技术不断涌现,产品更新换代加快,层出不穷的盲盒、磁力球等新奇特产品,以及快速兴起的直播带货新业态等带来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给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挑战。比如,“双11”、直播带货等网售模式往往会出现脉冲式销量,据天猫、京东平台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双11”期间,这2家电商平台的销售额合计超8894亿元,再创历史记录。这种销售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均衡生产模式,需求在短期内激增,增加了供应链质量管理难度,产品货不对板、产品质量存在瑕疵等问题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据中消协发布的“双十一”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双十一”期间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超2100万条。

  (三)监管力量存在不足。随着市场主体的持续壮大,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有限监管资源与日益增长的监管任务间的矛盾愈发凸显,从总局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都面临人少、事多、任务重困境,基层尤为突出。省、市一级市场监管部门一般都设有负责质量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但监管力量与复杂繁重的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还不匹配,加班加点现象较为常见。县级市场部门及市场监管所,很多地方都没有配备专门从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机构和人员,往往是1名同志身兼数职,承担工业产品、食品、特种设备等各条线的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不仅制约了质量安全治理效能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干部履职风险。

  二、我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手段

  依据《产品质量法》,市场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的违法的行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象是数以万计的工业产品。根据国家标准,工业产品分为工业品和消费品两大类。其中,继续留在工业生产过程的为工业品,包括原材料类工业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类工业品、装备类工业品等。进入消费领域的为消费品,包括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等。我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法律为准绳,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检验检测为支撑,靠质量数据作评判,各类职能手段协同发力,多元共治,全力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主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业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基本覆盖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和全过程监管。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列入生产许可目录中的产品的企业,或法律涉及生产其他产品的企业,采取生产前符合性审批的强制性行政许可行为。企业在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书前,要通过监管部门的实地核查,只有符合生产条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产品合格,并能够持续稳定具备该生产条件,才能够按规定生产该类别该型号产品。该制度是对即将进入市场的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的最低限定要求,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依据现行有效标准,对国内生产、销售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企业的活动。监督抽查主要目的就是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快速及时地从市场检查出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并及时处置。从法律依据和历史沿革来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从1985年建立,1986年由国务院发布《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正式确立,1993年颁布实施的《产品质量法》明确其作为法律制度加以确立。监督抽查制度延续至今,一直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主要的方式。按照组织实施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简称为“国抽”;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简称为“地抽”。

  (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对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实地现场检查。如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重点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其他类型生产单位,重点检查产品一致性和标准符合性情况。对销售单位,重点检查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

  (四)工业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监测是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通过采集多元质量安全信息,开展风险监测,评估风险等级,推动完善产品标准,采取分类处置措施,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警示消费者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丰富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具,增强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是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存在的普遍性突出问题,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开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整治突出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面的协作配合、协同联动,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事前准入、监督抽查、现场检查、信用约束、挂牌督办、执法查处、通报约谈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聚焦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打出组合拳,打好歼灭战。例如,近年开展的儿童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等,都是聚焦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定向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市场监管部门为了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和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要求生产和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由长期以来接受被动监管向主动自我约束转变,使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成为其决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行为习惯,将生产、销售合格产品作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必须坚守的底线。

  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研究思路

  (一)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采集与处理。运用大数据思维广泛采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业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以及工业品相关的投诉信息、工业品相关的法院判例等。以工业品为监管对象遴选出发生过或可能发生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监管对象,将搜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的筛选和清洗,提取所有可能影响工业品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因素,对影响因素数据综合分析形成标签数据。按照监管手段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工业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数据清单,并对该数据清单持续进行更新和维护,为开展工业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数据基础。

  (二)工业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前述建立的工业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数据清单,按照系统性、典型性、可获取、可量化等原则,逐条筛选出影响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因素,提取不同监管手段相应的评价指标,根据监管手段的特点不同,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主要有产品质量水平、产品标准情况、投诉情况、技术成熟情况、安全事故情况等类别;个性指标主要有产业政策、产业聚集情况、企业规模情况、安全项目情况、产品特性等类别。通过异常数据处理、垃圾信息过滤、数据量化等步骤,剔除、替换无效指标。指标提取后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对评价指标进行优化筛选,对比两种方法的筛选结果整合后得出工业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指标体系。

  (三)工业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模型构建及应用。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的评价方法是评价结果准确有效的保障。在以往单一的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等主观赋权法和因子分析法、熵值法等客观赋权法的基础上采用主客观赋权法计算综合权重和得分。由于不同指标具有不同取值偏好,运用改进后的功效系数法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为充分汲取专家专业意见,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主观权重。即由专家组采用九标度法构建对比判断矩阵,计算各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和特征向量,相关权向量即该层各指标权重,最后,通过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各个指标权重,得出层次分析法的主观权重。为使评价结果更客观完整,采用熵值法进行指标客观赋权。即,对每项基础指标数据进行0~1的标准化处理,计算调节系数和信息熵值,最后,计算各指标的客观权重系数。取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权重的平均数计算各指标综合权重,最终构建工业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模型,并由此计算不同监管对象各监管手段综合得分。代入不同监管手段下的工业品到评价模型中,验证分析评价模型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不断对模型进行优化完善。根据个性指标的相关度情况划定工业品适用的监管手段范围。根据评价模型计算得分情况给出监管建议。

  四、结语

  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评价体系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确定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要求、组织要求、程序要求,以及评价原则和不同对象监管手段适配等内容,建立工业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并将研究成果以标准形式固化,将在一定程度上深化政府监管理论,丰富政府监管的理论体系和技术方法,提高政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文章作者:靳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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