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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许可角度看我国钢筋产能的情况 时间:2023-11-02部门: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贾贺峰1 马元生1

  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100191

  摘要:本文通过对建筑用钢筋产品获证企业炼钢产能和炉型情况的分析,阐述了建筑用钢筋炼钢产能过剩的情况,并对行政许可和监管部门提出了工作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钢筋,生产许可,产能

  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teel production capacity and furnace type of construction steel bar products certified enterprise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situation of excess steel production capacity of construction steel bar,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and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for reference.

  Keywords:steel, production permit,capacity

  作者简介:贾贺峰,高级工程师,硕士学位,生产许可领域,010-83435765。

  我国粗钢产能严重过剩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建筑用钢筋的炼钢产能过不过剩?这个问题是生产许可管理部门一直比较困扰的问题。研究清楚其炼钢产能问题,便于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批,防止在该领域出现盲目扩大产能、加剧市场竞争的现象。过去由于生产许可证证书上未体现炼钢设备如电炉、转炉等,对炼钢产能的统计比较迟钝。2018年版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证书打印举例中规定了证书中应打印炼钢设备和轧钢设备等关键设备情况,今年正好是实施细则发布5周年际,按照证书有效期5年计算,之前没有打印关键设备的证书应该也全部按新的证书打印方式打印了。本文着重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数据库中的信息分析我国建筑用钢筋的炼钢产能情况。

  一、钢筋产品介绍

  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广泛用于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建设。大到高速公路、铁路、桥梁、涵洞、隧道、防洪、水坝等公用设施,小到房屋建筑的基础、梁、柱、墙、板,钢筋都是不可或缺的结构材料。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的规定,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钢筋产品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包括热轧钢筋用钢坯、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耐蚀钢筋、不锈钢钢筋等6个产品单元产品。目前,全国有效期内获证企业共有421家,分布在除北京、上海和西藏之外的其他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各省建筑用钢筋发证情况见图1。

图1 各省建筑用钢筋产品发证情况

  从图1中可知,获证企业较多的前五个省份分别是河北、江苏、广东、辽宁和四川。炼钢获证企业较多的前五个省份分别是河北、山西、江苏、湖北和四川。轧钢获证企业较多的前五个省份分别是河北、江苏、广东、辽宁和浙江。对比发现广东省轧钢企业很多,而炼钢企业比较少,广东的企业需要从其他省份购买相应产能的钢坯进行轧制。

  二、钢筋产能总体情况

  根据张孝德(2014)的观点,产能过剩是在技术水平一定的条件下,产能远高于最优供应量的情形,最优供应量即为由市场需求所决定的供应量[1]。首先,我们分析一下钢筋的产能情况。建筑用钢筋的炼钢设备有感应电炉、电弧炉和转炉等,我们统一归纳为电炉和转炉,通过电炉和转炉的公称容量能够计算这座炉子的炼钢设计产能。经对炼钢获证企业证书中所用炼钢设备的设计产能进行测算,目前,建筑用钢筋的产能为4.28亿多吨,约占全国炼制粗钢产能的40%。然后,我们通过实际产量估算一下需求量,假设需求量与实际产量达到平衡。通过近十年钢筋年产量看,2019年钢筋产量最高,为2.72亿吨,而现在的产能是最高产量时的1.6倍,是2023年预测产量2.37亿吨的1.8倍,反过来讲,就是现在实际产量约占设计产能的5-6成,甚至更低。因此,可以很明确的得出结论,建筑用钢筋的炼钢产能总体是过剩的。这有力的破除了之前,总认为是粗钢产能过剩主要集中在钢板等产品,建筑用钢筋炼钢产能不过剩的一个旧的错误观念。

图2 近10年钢筋产量与2023年炼钢设计产能对比图

  三、钢筋产能各省分布情况

  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审批事项是从2020年开始将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了对生产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引导,我们有必要将各省的产能分布情况进行逐一梳理。

图3 各省炼钢产能统计图

图4 全国用于炼制建筑用钢筋的电炉各炉型座数统计图

图5 全国用于炼制建筑用钢筋的转炉各炉型座数统计图

  从图3中可以印证大家熟知的一句话,“世界钢铁看中国,中国钢铁看河北”,河北钢铁产能遥遥领先,其次还有江苏、山西、广西、安徽。大都是京、沪、广、深相邻的省份,充分印证了建筑用钢筋与房地产行业发达的省份紧密结合的情况。

  图4和图5,通过对各省各公称容量的电炉和转炉数量进行分析可知,目前,全国用于冶炼建筑用钢筋的电炉共有140座,电炉大小主要集中在公称容量为70、40、100和50吨的电炉,共有89座,占电炉总量的63.5%,其中最多的炉型为70吨,共有26座,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和广西,各省具体情况请见附表1。电炉公称容量最大的是140吨,共有1座。电炉公称容量最小的是35吨,共有10座,主要在湖北、贵州、河南、四川等4个省份。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属于淘汰类项目,35吨比较接近,产业政策升级时可能会列入淘汰类目录,企业投资时应重点关注。

  全国用于冶炼建筑用钢筋的转炉共有344座,转炉大小主要集中120、100、50和60吨的炉型,共有260座,占转炉总量的75.6%,其中最多的炉型为120吨转炉,共有91座,主要分布在江苏、河北、四川和山东,各省具体情况请见附表2。转炉公称容量最大的是210吨,共有1座。转炉公称容量最小的是35吨,共有12座,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湖北、山西、河南、云南、四川等6个省份。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外)属于淘汰类项目,35吨比较接近,产业政策升级时可能会列入淘汰类目录,企业投资时应重点关注。

  四、工作建议

  根据对获证企业炼钢产能和炉型的分析,结合当下房地产行业下滑的情况,提出如下建议以供参考:

  (一)持续治理,优化产业产品结构

  钢铁产能过剩是长期困扰该行业的一个突出问题。2022年房地产需求明显下滑,钢材消费需求很难回到2020年高峰值水平,但新需求明显增长,比如新能源汽车用钢、风光电等新能源用钢以及未来氢能用钢将迎来比较大的增幅。未来一段时间需要持续加强建筑用钢筋的产能限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巩固去产能成果。持续在绿色转型政策指引和下游用钢绿色化趋势倒逼的指引下,钢铁行业应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向生产更高性能、更低成本、更高质量、更加绿色的钢铁新产品转换。

  (二)提高门槛,加大退出机制建设

  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门槛,不断提高生产许可审批门槛,向市场发出引导信号,避免企业盲目投资。加大现有获证企业退出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对于不符合持续保持合格产品能力的企业,该注销的注销。同时,用好产业、环保、差别化电价等调控政策,控制好生产节奏。

  (三)加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续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对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涉嫌生产“瘦身钢筋”和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建筑用钢筋的情况,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钢筋产品的情况,严厉查处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厂名厂址等行为,为钢筋行业创造的良好营商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晓艺,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评估及预警研究[D].河北:燕山大学,2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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