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管理 第2部分 术语》、《知识管理 第3部分 组织文化》、《知识管理 第4部分 知识活动》、《知识管理 第5部分 实施指南》、《知识管理 第6部分 评价》等5项知识管理国家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知识管理系列》国家标准)的审查会分别于2009年11月25日、12月2日在北京召开。该系列标准由我院牵头制定,深圳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完成。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葛新权院长和人民大学信息学院的左美云副院长为主任委员,来自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信息科技大学、西门子公司、北京智识、电信研究院等多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知识正逐渐成为当今组织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意味着当代社会正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但是,知识管理的概念和框架模型在我国目前还缺乏统一的认识。该系列标准在《知识管理 第1部分 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知识管理的术语、组织文化、知识活动、实施、评价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为知识管理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审查委员会在听取标准起草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该标准的送审稿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认真细致的审查,并通过了专家审定。审查委员会认为,《知识管理系列》国家标准以我国开展知识管理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主,界定了反映我国知识管理需求的基本术语、相关参考模型、组织文化、实施指南以及评价准则等,对我国知识管理的发展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知识管理系列》充分吸收了国际知识管理标准成果,借鉴了国际知识管理的成熟经验。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我国知识管理系列标准,在国内尚属首次,达到了国际一般水平。
审查委员会要求标准起草组按照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报批稿,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尽快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