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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与我院就推进央企社会责任发展签署合作协议 时间:2011-11-21部门:办公室、质量分院、杂志社

    11月18日,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合作备忘录》的重要精神,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与我院“推进央企社会责任发展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彭华岗局长、楚序平副局长等领导,以及我院王忠敏院长、马林聪副院长、李爱仙总工程师和质量分院、办公室与计划科研部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仪式由马林聪副院长主持。
    彭华岗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参与了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前期起草、后期应对修改等工作,充分发挥影响力,为提升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话语权作出了积极贡献。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作为负责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厅局,多年来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发挥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合作,这将是一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会给我们双方带来长期而深远的影响。我相信,双方的合作会取得丰硕的成果,对指导和规范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推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王忠敏院长强调,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签署合作协议,既是双方积极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务院国资委签署的《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合作备忘录》重要精神的举措,也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进一步深化合作的良好开端,体现着美好的祝愿,寄寓着共赢的期盼。作为国家级公益性研究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并就此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通过双方的真诚沟通、密切协同、扎实工作,一定能在落实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实施、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综合管理水平、提高我国社会责任标准研究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为“显著提高中央企业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创造能力,显著提高企业沟通和运营透明度,显著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为最终实现“做优做强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并为社会各界做出典范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与我院推进央企社会责任发展合作协议的签署,必将在加强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推进中央企业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及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质量报11月21日头版报道了此次签约仪式

 

    本报讯  (记者徐  风)11月18日,国资委研究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京举行《共同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此举成为落实国资委与国家质检总局今年7月签署的《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合作备忘录》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4个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共同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能力,探索和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模式,规范和引导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二是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技术信息交流、沟通和共享,共同推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实施;三是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实践,创新社会责任评价技术,提高社会责任评价能力;四是形成保障社会责任有效落实的组织体系,推动社会责任评价服务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出席签字仪式的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指出,从2006年国资委研究局启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开始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提出“诚信央企、绿色央企、平安央企、活力央企和责任央企”,极大促进了央企社会责任工作。目前已有75家央企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明年所有央企都将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王忠敏在致辞中说,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的情况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呈现出标准化、刚性约束化的新趋势,这给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已在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跟踪研究与风险应对,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以及促进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管理水平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并在相关企业开展了试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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