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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三个保证、四项要求结合质检业务 完善惩防体系 时间:2010-03-09部门:办公室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后,国家质检总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以党组文件向全系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并召开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作出了部署。
    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同志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出了“三个保证”、“四项要求”。“三个保证”: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人员,做到每个人都参加学习,一个不落;三是保证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四项要求”: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廉政准则》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三是要紧密结合质检业务工作,统筹推进。要结合《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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