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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月底前须完成组建 时间:2008-01-29部门:办公室
    在1月26日召开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工作会议上,国家标准委要求已批准筹建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在4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陈钢在讲话中指出,保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使标准化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2008年及今后几年,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非常繁重。目前正在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就有21000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国家标准质量和国家标准有效性的重要保证。有关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组建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要按照已经明确的筹建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制定国家标准的领域、对口的国际组织以及技术委员会的构成、筹建工作程序等要求共同做好组建工作。
    据介绍,一年多来,国家标准委先后批准了629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其中2007年底批准筹建的468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建。此前批准筹建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部分已完成组建,还有一部分正在组建。
    会议还就国际标准化工作专家的推荐和培养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每个新批准筹建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至少要推荐1~2名符合相关条件的国际标准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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