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8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的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该标准的修订工作。标准起草组经过试验验证,在对该标准技术内容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3年6月1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反馈给我们,无返回意见的按同意备案。
联系人:刘伟;Email:liuwei@cnis.gov.cn
电话:010-58811713, 18910756117; 传真:010-58811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100191)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3年5月15日
附件:
1.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征求意见稿
2.《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