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6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按照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原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印发的《关于联合成立“企标‘领跑者’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中国标协联〔2022〕145号)即日起废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企标“领跑者”工作委员会名义开展活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4年6月13日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