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1-03-03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专家:  

  2018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方案(2018年第5号,以下简称产品回收利用标委会),产品回收利用标委会负责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工作(不涉及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包括术语、分类、图形符号、识别标志、统计指标及统计信息系统、计算方法、回收利用技术、环境要求、管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等,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同时,产品回收利用标委会承担ISO/TC323(循环经济)国内技术对口及循环经济领域国家标准归口管理工作。

  根据各类标准立项程序,依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5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2019〕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标准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面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和循环经济标准国际化进程。

  (二)立项重点。重点方向包括不限于循环经济基础通用、区域循环经济管理、园区循环化改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资源再生原料、废物交换利用信息化。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含“领跑者”标准)。

  (二)申报标准项目,需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提交标准草案和预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各栏目内容 应完整、详实;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并起草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预研究报告应从标准项目研究的必要 性、可行性、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标准可能涉及的 利益相关方及标准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等。

  (三)国家标准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采用国际标准项目不得超过18个月。超过周期项目,建议先期预研,完善标准草案后再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预研究报告)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产品回收利用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东峰,高彦鑫

  电话:010-58811127,58811721

  邮箱:gaoyx@cnis.ac.cn

  附件:标准项目建议书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