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以下简称:全国能标委)成立于1981年5月,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从事节能和通用性、基础性、综合性能源标准化的技术组织,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为加强标准体系的协调,更好地发挥分技术委员会的管理作用,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要求,全国能标委拟合并能源管理分委会(SC3)和节能分析评估分委会(SC11),筹建能源管理和评估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工具、能源绩效评估、节能量评估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公开征集第一届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委员征集范围为从事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工具、能源绩效评估、节能量评估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政府部门、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3. 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义务(指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函审和会议审查,参加年会等);
4.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本人自愿且经任职单位同意并推荐,来自社会和民间的专家可由行业协会或相应的社会团体推荐;
5. 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2名,同一人员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2. 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贴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并加盖公章),另附单独照片2张(用于制作证书,背面请注明姓名)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以“SC3-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3. 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第一届能源管理和评估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 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191
联 系 人:丁晴
电 话:010-58811740
电子邮箱:dingqing@cnis.ac.cn
附件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