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实验楼水影响评价报告验收技术支撑单位采购公告

时间:2019-08-06    部门:综合保障部

  因昌平人类工效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基地)1号实验楼水影响评价报告验收(以下简称水影响评价验收)需要,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现对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公开采购。   

  一、实验基地位置

  位于昌平区永安路36号。

  二、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实验基地面积11501.4平方米。地上建筑物6栋。其中,1号楼和2号楼建筑面积分别为618.4平方米,3号楼和4号楼建筑面积分别为319.4平方米,5号楼建筑面积2356.5平方米,1号实验楼建筑面积10104.74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6913.04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3191.7平方米)。

  三、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支撑单位的任务和完成时间

  1.代表采购单位,完成昌平区水务局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对昌平区水务局批复的1号实验楼水影响评价报告各项内容的验收。

  2.完成《水土保持监督实施方案》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规则》等相关材料的编制和上报等各项任务。

  3.协助采购方完成水影响评价验收中需由采购单位报送的各种材料的编写和报送。

  4.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的响应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确因采购单位原因,完成时间顺延。

  四、响应单位资质条件和响应材料提交

  1.资质条件:响应单位需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评价资质。

  2.响应材料种类:

  (1)水土保持评价资质(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

  (5)服务承诺。

  3.响应材料要求:

  响应材料为纸质A4尺寸,并装订,所有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所有响应材料需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响应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响应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9日11:00,过时无效。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四号11层1112 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或邹先生。58811431。

  5.其他:需要到实验基地现场勘查的响应单位,采购单位提供方便。

  五、向采购单位提供材料的要求

  中标的响应单位提交给工作站1号实验楼水评价验收的所有文字材料均需向采购单位提供一式6套。

  六、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

  评标后,采购单位向各响应单位发出中标或非中标书面通知,并在中标与否通知发出后8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1号实验楼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支撑合同。合同签订后从第一个工作日起,为计算中标单位完成技术支撑任务的首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第三条规定的任务,并顺利通过工作站的验收,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全部合同款。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19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