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6 部门:综合保障部
一、项目名称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标院)保洁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48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单位。
2.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单位。
四、服务范围
1.知春路4号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包括地下1-2层、地上1-12层)公共区域:楼道、楼梯、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大厅、阳台、门窗、灯具等的卫生清洁;
2.知春路4号院内(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车道、停车场、绿化带、旗杆、墙面、玻璃、“门前三包”等卫生清洁,绿化浇灌、修剪、除草等日常养护;
3.安立路66号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建筑面积约1197平方米)办公区域:楼道、卫生间、会议室等卫生清洁,办公室垃圾收集;
4.锦秋大厦(建筑面积约887平方米)办公区域:楼道、会议室、洽谈室的卫生清洁,办公室垃圾收集;
5.“四害”防治和其它应急杂物清理等。
五、人员配备要求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中标院服务工作要求合理配置保洁服务人员数量。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语言交流能力;
3.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最高年龄不高于50岁;
4.经过保洁专业培训,熟悉保洁服务工作相关要求;
5.尽职尽责,服从管理,自觉遵守中标院的有关制度规定。
六、其它说明事项
1.中标院提供办公楼卫生间大盘纸、擦手纸、洗手液。
2.供应商提供保洁卫生工具、卫生清洁用品、药剂和除虫剂等。
3.中标院设有宿舍和食堂。
七、需递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以及其它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2.单位简介及近三年工作业绩;
3.服务承诺及工作方案;
4.报价。
八、公示时限
1.公示时限:2018年6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下午4时止。
2.其它相关未尽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九、实地勘察及材料递交时间
1.实地勘察:中标院将于2018年7月1日下午2时组织供应商实地勘察,请准时到达知春路4号。
2.材料递交:请于2018年7月4日下午4时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四号103室。
十、联系方式
1.联系人:段女士
2.联系电话:010-58811309,15300240058。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