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9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筹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节能分析评估分技术委员会的批复》(标委办综合[2015]136号)要求,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能标委)负责筹建节能分析评估分技术委员会。为确保组建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筹建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能标委节能分析评估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开展节能分析评估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相关领域的政府机构、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认证机构、咨询机构、相关企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 在节能分析评估领域从事管理、研发、咨询等方面工作的在职技术人员,拥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 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能够参与本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
4. 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名要求
1. 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
2. 请于2015年11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2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邮寄至全国能标委秘书处。同时须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3.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能标委秘书处将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确定第一届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委员会组建方案,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全国能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191
联系人:陈立立,侯姗,李鹏程
电 话:010-58811769,010-58811754,010-58811716,13911029975
传 真:010-58811714
电子邮箱:chenll@cnis.gov.cn,houshan@cnis.gov.cn
附 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