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5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2025年1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执行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45247-2025)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批准发布,我院作为秘书处单位,积极推动标准的制定,并组织起草单位开展标准的宣贯解读工作。
一、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45247-2025)。
二、标准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加速推进,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以下简称燃机)凭借高效率、低排放、高效调节能力等优势,在电力系统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双碳目标要求下,相对于煤电,燃机度电碳排放虽然相对较小,但由于燃机发电量逐年提高,燃机碳排放逐步增长。因此,有必要对燃机能耗提出更高要求,提升燃机碳排放控制能力。《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45247-2025)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三、标准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适用于100MW及以上容量等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的能耗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或改扩建机组的能耗控制。不适用于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供电煤耗率、供热煤耗率、供热比等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了计算方式。
3)能耗限额等级与技术要求
能耗限额数值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为做好本次标准制定工作,标准工作组调研了全国17家主要发电(集团)242台燃气机组(总容量76139MW,约占全国气电装机的70%)2021、2022、2023年能耗数据资料。根据收集到的各机组的能耗数据,经统计整理、汇总,作为燃气机组能源消耗限额指标确定的依据。
本标准指标设置分为3级、2级和1级指标。3级指标是现有机组单位产品能耗的限定值,按现有燃机80%的机组能够达到水平设定;2级指标是新建、扩建和改建机组必须达到的能耗指标;1级指标是先进值指标,按现有燃机10%-20%的机组能够达到水平设定。
考虑到燃机的运行条件(包括环境温度、燃料成分、负荷系数、启动次数、冷却方式等)不同,标准通过给出不同影响因素的修正方式进行归一化处理。
4)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能耗按照GB/T 2589计算,机组供电煤耗率和供热煤耗率计算方法按DL/T 904执行。
四、标准实施意义
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推动燃机行业节能技术进步。按照本标准的要求,部分现役机组需进行节能降碳改造,改造后机组在同等负荷下平均供电煤耗将降低1~2克/千瓦时,“十五五”将累计节约3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00万吨,实现显著的节能降碳效果。
作者:
刘志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陈海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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