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执行的《光纤激光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计划号:20242197-Q-469)、《除湿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计划号:20242198-Q-469)、《表面清洁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计划号:20242199-Q-469)、《医用、实验室及类似用途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计划号:20242201-Q-469)4项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一、起草组联系人
1.《光纤激光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丁晴,010-5881740,dingqing@cnis.ac.cn
2.《表面清洁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彭妍妍,010-5881136,pengyy@cnis.ac.cn
3.《除湿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医用、实验室及类似用途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夏玉娟,010-5881715,xiayj@cnis.ac.cn
二、秘书处联系人
沈心怡,010-5881775,shenxy@cnis.ac.cn
附件:
1.《光纤激光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除湿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3.《表面清洁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4.《医用、实验室及类似用途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5. 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