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整合修订的《钨精矿、钼精矿和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联系人:白智辉,张巳男
电话:13811783665,010-58811633
E-mail: tc243sc3@cnsmq.com,zhangsn@cnis.ac.cn
附件1:《钨精矿、钼精矿和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