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2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要求,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组织整合修订的《煤化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141759-Q-469)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秘书处。
如无意见亦请复函说明。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晴
联系电话:010-58811740
电子邮箱:dingqing@cnis.ac.cn
附件:
1.《煤化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2.《煤化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
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