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4 部门:科技管理部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由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司法厅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农村法律服务基本规范》(计划编号:20180020-T-424)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0年4月3日前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反馈给联系人,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归口单位联系人:云振宇/马晓蕾
电话:010-58811645、010-58811650
起草单位联系人:罗 坤
电话:025-83211647、18100626230
传真:025-83211647
电子邮箱:404036501@qq.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227号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811室。
附件:1.《农村法律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农村法律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3.《农村法律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