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选煤电力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时间:2018-07-20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修订的《选煤电力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人:陈海红
电话:010-58811717
E-mail:chenhh@cnis.gov.cn
起草单位联系人:丁华
电话:13810170313
E-mail:briccding@126.com

 

附件1:《选煤电力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选煤电力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选煤电力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