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5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16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合成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你单位相关人员对该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给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
联系方式: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海红
电话:010-58811717 传真:010-58811714
E-mail: chenhh@cnis.gov.cn
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
联系人:杨淑明
电话: 0571-88808980 传真:0571-88072798
E-mail: ysm0571@163.com
附件1:《合成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标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