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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审定专题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7-11-01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行绿色制造,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降低产品制造能耗、物耗和水耗,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效。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树立中国绿色产品的高端国际形象,有利于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水平和产品质量提升,有利于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为人民健康生活提供保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围绕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国家标准委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完成了首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委批复的《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工作方案》,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以下简称总体组)具体负责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立项评审、技术归口协调、征求意见、审查等。
    2017年10月26日,总体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首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审定会,对16项完成制定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进行了审查。审查专家组由总体组部分成员单位专家组成。标准审查专家及各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人员共约50位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

    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基于预审会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分别就修改后的绿色产品指标选取、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测试及统计分析、指标基准值确定依据及测试方法、标准验证、标准意见征求及处理等方面问题接受审查专家组质询。审查专家组对首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绝大多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技术内容设定科学,适用对象界定清楚,指标选取合理,数据基础充分,指标基准值具有引领性,符合GB/T33761《绿色产品评价通则》要求。
    审查专家组一致通过13项标准的审定,其中3项标准由于存在产品分类不清楚、指标选取不合理、指标基准值不够先进等多种问题未通过本次专题会审查。专家组建议各标准起草组根据本次会议的专家审查意见,对照《绿色产品评价通则》要求,对标准送审稿尽快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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