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两项国家标准(简称“两项标准”)审查会,来自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15位专家、标准起草组以及秘书处人员等参加了标准审查会。会议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马维野副主任委员主持,我院邱月明副院长担任专家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雷筱云司长代表标准起草组对两项标准进行了汇报。
专家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两项标准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一致认为,通过两项标准的实施,将对我国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实现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具有指导作用。
据介绍,我国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薄弱、转化运用水平较低,大量的知识产权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用。目前,我国已发布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两项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发布将提升我国教育、科研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从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