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党中央决定为所有抗战老战士老同志颁发纪念章。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领取和颁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8月25日,李爱仙副院长和离退办的同志登门,到我院唯一一位抗战老战士孙新民家中,颁发了纪念章,同时送去了慰问金,表达了组织上的关心和敬意。
这次组织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颁发工作,是中国人民抗日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学习的良好风气,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圆满完成了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