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30日,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重庆组织召开了《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修订第二次会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王雷女士,以及来自生产企业和检测认证机构等22个单位的代表共计37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对《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的修订启动会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主要是针对电饭锅能效测试方法中多种复合材料内锅比热容确定方法的可操作性与合理性、新的能效指标,以及电压力锅新的能效测试方法和能效指标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就下一步标准修订工作的内容和进度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过讨论,内锅比热采取测试和平均比热的方法均不可行,本次电饭锅能效标准修订只能再次放弃热效率计算公式中内锅吸热部分的内容;为防止个别企业采取将内锅和发热盘做薄做小的方法使产品达到一级能效,将修订后的一级能效指标提高1~2个百分点,使得将内锅和发热盘做薄做小达到一级能效的做法基本不可能;针对非金属内锅的能效多年来一直处在5级能效的范围内的问题,会议决定对相同容积的金属和非金属内锅电饭锅的能效和实际煮饭的能耗进行测试,找出其能耗差,并以此能耗差为依据对利用公式计算出来的能效差的不足部分进行补偿,使得非金属内锅的能效确定更为合理。
鉴于部分电压力锅生产企业建议将电压力锅能效标准和电饭锅能效标准分别制定,并且其试验方法需要进一步验证和更多的数据支撑,其征求意见需要推迟。至于是否和电饭锅合并在一个标准中,会后将征求中标院和全国能标委相关领导的指示,并根据电压力锅相关试验方法的验证工作的进展速度,决定是否将电压力锅合并到电饭锅能效标准中。各企业及相关机构将按照会议确定的进度和要求安排样品进行测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有关数据。工作组将根据反馈情况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于5月中旬前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发给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始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