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培训会(第一期)成功举办
时间:2013-07-03部门:人类工效学实验室管理部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开展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分级设立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受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委托,我院于6月27~28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期“全国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培训会”。本次培训的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由全国质检系统各部门推荐的、今后要参加国家质检中心现场审查论证和验收的专家。据统计,此次培训共有来自26个省级质检部门的170多名专家和国家质检中心管理人员报名参加。
在培训班开幕式上,总局科技司田壮副司长首先代表总局科技司对前来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了欢迎,从提升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水平、促进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规范化等几个方面谈了个人体会,并强调了此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我院邱月明副院长代表会务承办单位明确表态,一定全力完成好总局领导交办的培训组织工作,并希望参会专家在培训过程中加强沟通和交流,多提宝贵意见。总局科技司刘展处长在发言中重申了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分级设立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此次培训会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并希望各位参会专家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现场积极交流和沟通,达成共识,按照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打分尺度做好现场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公平和公正。
经过1天的学习和培训,参会专家纷纷表示对于培训课程的整体设计和培训方式比较满意,对《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批筹原则与筹建程序的实施意见》、《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而且通过授课专家的讲解和现场答疑,有信心在国家质检中心现场审查论证和验收时按照既定的程序、要求及评分原则和办法来执行,并达到总局科技司所提出“统一规范、公平公正”的要求。
根据培训方案,我院还将从7月17日至8月9日陆续在桂林、厦门、昆明和呼和浩特组织召开第二期~第五期的“全国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培训会”,培训对象包括未能参加第一期培训的专家、地方质监局国家质检中心管理人员、已批筹或成立的国家质检中心管理人员和有意申报国家质检中心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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