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112)在浙江台州召开了国家标准审查会,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技术委员会(SAC TC112/SC1)归口,由我院视觉健康与防护标准化研究所(简称:视觉所)组织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的四项职业眼面部防护国家标准通过审查。这四项标准分别是:《职业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一部分:基础要求》、《职业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二部分:测量方法》、《眼面部防护 名词术语》、《职业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镜》,将对规范我国职业眼面部防护产品、提高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