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能汽车推广政策的持续开展和有效实施,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能源基金会资助、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国家财政补助推广节能汽车政策评估和实施方案调整研究”项目中期汇报会于2012年4月23日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能源基金会的领导,以及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北京理工大学、环保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和项目组成员共计1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标准院资环分院副院长张新主持。首先由资环分院潘崇超博士对项目的总体进展及成果进行汇报,具体内容包括节能汽车推广政策评估及实施体系评价、政策调整及完善建议和货车财政补贴推广实施细则制定等。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1日,41家入围企业共推广节能汽车483多万辆,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45亿元,节能汽车销售金额超过4067亿元,政策实施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随后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丁焰主任重点介绍了中国机动车排放模型(CVEM),初步评估了节能汽车补贴政策的减排效益,并从尾气排放的角度肯定了货车实施财政补贴的必要性;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张春龙高工重点介绍了轻型车节能计算模型,初步评估了节能汽车补贴政策的节能效益,并从节能的角度肯定了货车实施财政补贴的必要性。
此外与会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充分肯定了项目实施的意义,对现有节能汽车补贴政策加入环保指标均表示赞同。一致认为货车的节能减排潜力很大,将货车纳入补贴政策研究很有必要。
最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处金明红副处长做了总结,充分肯定了项目组的工作,并希望项目组继续做好政策后评估工作、提出政策调整建议,为下一步调整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提供技术支持,提高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公正性和政策的效率。
项目背景材料:2009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2010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并于2010年6月正式开始对进入推广目录的车型给予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有效的推动节能汽车的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