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土地生态服务评估 原则与要求》(送审稿)国家标准审查会。该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提出并归口。来自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标准起草组等单位的专家共18人出席了会议。
审查组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相关机构和科研院所专家共13人组成,赵毅红研究员为审查组组长。审查组在听取了起草组介绍后,本着科学求实、协调一致的原则对该项标准送审稿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充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与会专家认为该标准的送审稿符合GB/T1.1-2009的编写要求,结构严谨,内容安排科学合理,送审材料齐全,标准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达到标准送审要求。同时,该标准是我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中的重要标准之一,对评估我国土地生态服务功能,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审查组一致通过了对该标准的审查,标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建议起草组根据审查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