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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时间:2009-11-30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管理,我院牵头起草的《打印机、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09年11月19日通过审查。全国能标委、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打印机、传真机主要生产企业和能效检测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出席了审查会议。

    会上,标准起草组代表就制标背景、标准的起草过程、标准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与会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认为该标准的制定将对提高打印机、传真机的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为实施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政府节能采购等法规政策提供重要技术支持。同时,标准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打印机、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是列入《2008~2010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重要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项目。近年来,随着办公自动化水平的提高,打印机、传真机普及率越来越高。由于此类产品大多数都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特别是在办公场合,往往365天持续开机,其能耗不容忽视。标准研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测试工作,能效指标要求与当前美国、欧盟的先进水平基本一致。该标准发布实施后,必将进一步完善办公产品能效标准体系,并为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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