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货品质鉴定通则”国家标准审查会于2007年11月15日在我院召开,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标准审查委员会及本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共26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我院计划科技部罗虹主持会议。全国能标委副主任白荣春担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了标准的审查。
标准的第一起草人林翎同志就国际二手货标准工作的背景、本标准的任务来源、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起草工作组的组成、编制起草原则、标准制定过程和对征求意见的处理情况等向审查委员会作了说明。与会代表本着科学求实、积极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对该项标准送审稿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充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
在逐章逐条的审议过程中,代表们重点对《二手货品质鉴定通则》中的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品质鉴定方法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审议,共提出了12条修改意见。
审查委员们一致认为:
1.《二手货品质鉴定通则》国家标准的制定为我国二手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该标准将成为规范我国二手货市场、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战略的重要技术文件。
2.该标准在分析国内外二手货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二手货行业发展现状及技术水平,并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分析,使该标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该标准在二手货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处于开创性地位,具有创新性和超前性,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3.该项标准的送审稿符合标准的编写要求,结构严密,内容安排合理,送审材料齐全,起草程序完善,符合标准送审要求。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起草组根据审查修改意见对标准稍做修改后即可形成报批稿,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