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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时间:2009-12-18部门:基础标准化研究所

    2009年12月6日,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文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审查会。来自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文物局、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国家大剧院等方面的10名专家组成了审查委员会。
    与会期间,审查委员会专家在听取标准起草组关于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及内容等情况说明后,对该标准的总则、室内博物馆、室外博物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和出租、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复制、剧场等6部分内容的送审稿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最终,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标准的制定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标准水平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审查。
    《文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列入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该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升级,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遵循GB/T 19000族标准中的质量管理原则,对在室内博物馆、室外博物馆、剧场等6个文化服务领域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管理提出了通用要求,能够从质量管理层面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该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对文化服务领域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具有指导作用。同时,为推进文化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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