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制定 考虑消费者需求的建议》国家标准制定项目作为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075365-T-469),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4)提出并归口管理,由我院、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负责起草。
2009年4月30日,《服务标准制定 考虑消费者需求的建议》国家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政府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了审查委员会。经审议,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等同采用了ISO/IEC 指南76:2008《服务标准制定 考虑消费者需求的建议》(英文版),提出了服务标准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消费者关注的主要问题,明确给出与服务标准制定相关的服务要素。标准从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角度出发,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服务提供者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标准的制定迎合了我国加入WTO以后,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我国标准可最大限度消除贸易壁垒的国际贸易大趋势,为我国服务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最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为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其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该标准首次提出了服务标准制定的要求,填补了服务标准化领域的国内空白,为我国标准制定者编写服务标准提供了指导,对于我国今后规范服务标准制定,提高服务标准质量,更好地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