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需求、提高消费品使用说明的标准化水平,我院基础标准化研究所对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总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12月在北京召开标准修订审查会,顺利通过了有关专家的审定。
此次标准修订,收集、总结了近几年国内外编制使用说明的有关经验和要求,依据ISO/IEC第37号指南,对GB 5296.1-1997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增加了术语“消费品”,要求使用说明中标明限期使用的日期,规定了使用说明中中文字的大小,将电子说明纳入规范,以及修改有关条款的相应要求。
标准修订中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受到广大消费者、生产企业和产品监管部门的重视,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完成送审稿提交审查,经标准修订审查会审查,一致同意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总则》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总则》在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正确使用消费品;防止对消费者的欺骗;避免环境污染;树立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促进我国产品顺利走向世界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该部分标准还为制修订《消费品使用说明》国家标准的其他部分,促进我国使用说明的规范化,起到主要指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