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由我院高新技术与信息标准化研究所主持起草的《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在京召开专项审查会,来自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商务部、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等单位的19位专家出席了审查会。
《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国家标准规定了供应商信用评价的内容、信用评价等级与表示方法、评价流程、以及信用评价报告的撰写要求。
审查会期间,标准起草组成员就标准起草的背景、过程及内容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与会专家对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一致认为该标准首次针对合格供应商的信用评价进行了规范,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填补了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的空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有利于解决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促进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