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基本信息
2024年11月28日,GB/T 44889-2024《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
该标准由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政府运行保障标准化研究中心)牵头,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起草。
二、标准研制背景
2016年,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了《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制度》,并会同国家统计局面向全国联合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这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不断强化节约意识和绩效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严控机关运行成本,成本统计调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技术层面看,2012年10月实施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提出了机关运行成本概念,但未有文件明确计算方法;加上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既有通用性,也有其独特性,存在理解不统一、做法不一致等问题,对在中央、省、市、县级政府全面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形成了困扰。从业务层面看,由于机关运行成本概念较为专业,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在统计规则、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等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和特点,单纯的成本计算和统计标准无法准确地对机关事务行业进行指导和规范。
另外,在成本统计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从数据来源看,一些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自身财务和资产管理薄弱,难以准确区分和计量机关运行成本;从统计层级看,随着成本统计调查工作推进至区县,统计工作体量越来越大,需审核的数据和协调事项更多,顺利完成统计工作难度也更大;从统计人员看,由于不少地区统计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新老交替导致对同一指标的理解时有差异,影响了数据完整性和精准性。
因此,有必要对成本统计调查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对相关的主要术语进行精准定义,对主要界定规则和统计分析指标进行合理规范,对一般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固化,为加强成本统计调查和管理提供统一标准与依据,推动成本管理工作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三、标准主要内容
《指南》分为8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统计规则、统计指标、统计分析和工作流程。重点规定了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的界定规则、主要指标和工作流程。
(一)范围:本文件确立了机关运行成本统计的基本原则、统计规则,描述了统计工作流程,提供了统计指标、统计分析方面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机关运行成本的统计调查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本标准直接引用的标准信息。
(三)术语和定义:本部分给出一个术语定义。
机关运行成本(operating costs of government offices):机关履行职能过程中消耗的各类资源的价值总和。注:主要包括机关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支付(购买)的,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自身发展所发生的相关资产投入、资产运行耗费和服务保障支出等费用。具体统计范围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定。
(四)基本原则:给出了机关运行成本统计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相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和安全性。
(五)统计规则:给出了机关运行成本统计界定和计算中遵循的要点,同时给出了机关运行相关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相关资产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
(六)统计指标:给出了机关运行相关人员经费主要统计指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统计指标、机关运行相关资产主要统计指标和其他主要统计指标。
(七)统计分析:给出了包括绝对指标、人均指标、费用成本类相对指标、每平方米耗费指标、资产类相对指标在内的指标分析,包括构成比率法、对比分析法和其他分析法在内的分析方法以及分析报告等具体内容。
(八)工作流程:从统计单位和管理机构两个方面分别给出了参考流程。
四、标准出台意义
为了对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的组织、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各项工作给出明确指导,《指南》既对各级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的统计指标和分析指标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界定了机关运行成本及其主要相关概念的定义,又对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及其主要相关概念的统计规则作了详细规定。该标准的出台,为后续全国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提供统一的、科学的、易实现的、可应用的依据和标准,推动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王蒙湘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政府运行保障标准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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